一.內設機構
辦公室
主要職責: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有關文件的草擬、重要會議組織、文電處理、安全保密、新聞宣傳、新聞發布、檔案管理、政務信息、綜合治理等工作。承擔行政效能督察和重點工作督查督辦工作。?
行政批審科?
主要職能:承擔土地、礦山、森林等方面的行政審批工作,承辦工業園區、市區內工業項目的規劃審批、監督檢查、核實和規劃條件驗收。組織擬訂行政審批事項辦理規則和流程并貫徹實施。負責行政審批服務窗口的運行和管理,綜合協調本系統行政審批事項。
法規科?
主要職能:負責自然資源和規劃法治建設,推進依法行政。負責組織起草自然資源和規劃地方規范性文件,承擔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備案及清理工作。承擔重點執法決定法制審查及重大決策的合法性審核工作。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負責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和規劃聽證及行政復議、訴訟有關工作。?
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與確權登記科?
主要職責:落實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變更調查、動態監測和分析評價。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匯交、管理、維護、發布、共享和利用管理。指導縣(市)實施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工作。貫徹執行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應用等相關制度、標準、規范。指導監督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建立健全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基礎平臺與應用,管理登記資料。指導監督自然資源權屬爭議調處工作,承擔市轄區內和上級交辦的重大權屬爭議調處工作。
自然資源所有者權益科(綜合改革科)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政策措施,落實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和報告制度,承擔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和資產核算工作。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擬訂考核標準并組織實施。負責擬訂并指導實施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出讓、租賃和土地儲備政策,指導實施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作價出資政策。承擔改制企業國有土地資產處置相關工作。承擔領導干部自然資源離任審計相關工作。承擔組織編制自然資源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工作。開展重大問題調查、重大政策研究和形勢分析,協調自然資源領域調查研究和綜合改革有關工作。承擔綜合統計,督促協調局內業務統計歸口管理。
自然資源開發利用科?
主要職責:監督實施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制度。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國有建設用地供應工作。指導落實自然資源市場交易規則,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市場調控。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督管理和動態監測,建立市場信用體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擬訂并監督實施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開展評價考核,組織指導節約集約利用。監督和組織實施集體建設用地開發利用政策。
國土空間規劃科?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土空間規劃相關政策,負責統籌推進主體功能區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城鄉規劃等空間規劃“多規合一”工作。組織編制市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詳細規劃及重點地區的城市設計并監督實施。組織編制礦產資源總體規劃。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重要控制線并監督實施。承擔報國務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審批的國土空間規劃的審核、報批工作,指導和審核涉及國土空間開發利用的市級重大專項規劃和詳細規劃。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
建設項目規劃科?
主要職責: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建設項目(市政類項目除外)的規劃選址、規劃條件、規劃用地紅線的核發和意向性方案論證。負責《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核發;負責建設項目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建筑方案審查和報批工作。負責對口業務統計工作。
市政交通規劃科?
主要職責:承擔交通、市政設施、地下空間規劃的組織編制、修訂工作。負責交通、市政設施、地下空間規劃項目的規劃選址、規劃條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規劃方案審查、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審批管理。負責市政類工程項目的規劃驗收。
國土空間用途管制科(耕地保護科)?
主要職責:組織實施國家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規范和技術標準。組織擬訂并實施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劃。組織擬訂耕地、林地、草地、濕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政策。指導并組織實施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工作。承擔報國務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審批的各類土地用途轉用和土地征收征用的審核、報批工作。貫徹落實耕地保護政策,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負責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占用和補劃的監督管理。承擔耕地占補平衡管理工作。落實土地征收征用管理政策并監督實施。指導監督設施農用地管理。組織開展耕地破壞鑒定工作。
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科
主要職責:貫徹國土空間生態修復政策,擬訂并組織實施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承擔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承擔生態保護補償相關工作。負責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管理和組織實施。指導縣(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工作。
地質勘查與災害防治科(礦產資源保護監督科)
主要職責:監督地質勘查行業和全市地質工作,組織編制全市地質調查評價、地質勘查規劃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管理市級地質勘查項目,組織實施市級地質礦產勘查。承擔地質災害的預防和治理工作,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并指導實施。負責地質災害調查評價、監測預警和綜合治理工作 指導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監督地下水過量開采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承擔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登記、統計和信息發布。負責壓覆礦產資源相關管理工作。負責礦山閉坑和礦山儲量動態監督管理。承擔市級登記發證的采礦權出讓收益評估工作。負責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
礦業權管理科
主要職責:織實施礦業權管理政策措施。負責市級發證采礦權的出讓及審批登記發證工作。統計分析并指導全市探礦權、采礦權審批登記,依法調處重大權屬糾紛。組織開展綠色礦山建設工作。承擔全市保護性開采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開采總量控制及相關管理工作。監督實施礦產資源總體規劃。
造林綠化和產業發展科(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
主要職責:管理林業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退耕還林(草)等工作組織指導全民義務植樹工作。指導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指導林木種苗、花卉的培育和管理。負責林木種苗行業管理。組織種質資源普查和種質資源庫建設工作。指導林業產業發展和林業科技推廣。擬訂林業產業發展規劃和市級標準并組織實施。協調編制國有林場發展規劃,指導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負責林業統計信息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承擔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森林資源管理科
主要職能:擬訂森林資源保護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編制全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和森林采伐限額并監督實施。監督林地保護、開發利用、林木憑證采伐和運輸工作。組織擬訂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等政策措施,并指導實施。指導天然林保護和生態公益林管理。指導編制森林經營規劃和森林經營方案并監督實施。承擔森林、草場、石漠化、沙化土地動態監測和評價工作。
自然保護地管理科(濕地和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科)?
主要職能:負責擬訂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負責自然保護地設立、變更、撤銷工作;指導監督自然保護地的建設、保護和開發利用;負責磁湖風景區等自然保護地范圍內建設項目的審批。指導濕地保護的生態修復、生態補償工作,負責濕地資源監測與評價,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監督管理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和評估。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經營利用。指導各類自然保護地的森林防火基層基礎設施建設。指導全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工作。
市自然資源督察辦公室(執法監督科)?
主要職責:實施自然資源督察制度,貫徹落實自然資源督察相關政策和工作規則。根據上級授權,承擔對自然資源、林業、規劃等法律法規執行情況和重大專項的監督檢查。擬訂自然資源違法案件查處的地方規范性文件并指導實施。查處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重大違法案件。指導監督地方違法案件查處工作,協調跨區域違法案件查處。負責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項目批后監管,對違反工程規劃許可行為是否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提出處理意見。負責建設工程(市政類項目除外)驗線和竣工規劃核實發證工作
測繪地理信息管理科(信息化科)?
主要職責:擬訂全市基礎測繪規劃、計劃并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市內基礎測繪等重大項目。維護和管理全市測繪基準、測繪系統,組織全市衛星導航定位基準服務系統建設和運行維護。監督管理民用測繪航空攝影與衛星遙感。落實測繪行業管理政策,監督管理測繪活動、質量、管理測繪資質資格。負責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測量標志保護,管理地理信息數據。負責地圖管理,審查向社會公開的地圖,監督互聯網地圖服務,開展國家版圖意識宣傳教育。提供地理信息應急保障,指導地理信息公共服務。負責信息化和大數據管理工作統籌推進自然資源業務信息化建設。指導督辦電子政務工作。
信訪科?
主要職能:負責全市自然資源、規劃、測繪及林業等領域信訪、維穩工作。負責群眾來電、來信、來訪接待,登記受理相關信訪事項。組織辦理信訪事項的調查核實和回復。負責網上信訪信息收集整理和處理回復。負責信訪復查、復核和信息統計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處置與信訪有關的突發事件。
財務與資金運用科?
主要職責:承擔自然資源、規劃和林業專項收入征管和專項資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擬訂有關財務和資產管理的規定,負責局機關、派出機構和所屬單位財務和資產監管,
負責部門預決算、政府采購、國庫集中支付、內部審計工作。管理自然資源領域基本建設及重大專項投資、重大裝備。承擔財政和社會資金的結構優化和監測工作,擬訂合理利用社會資金的政策措施,參與提出重大備選項目。
政工科?
主要職責:承擔局機關、派出機構和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按照干部管理體制和權限管理干部。指導縣(市)自然資源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機關黨委?
主要職責:負責局機關、派出機構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干部科
主要職責:負責離退休干部工作?
二.黃石市國土資源局機關科室和二級單位工作職責?
一、辦公室?
1、負責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國土資源綜合性調研、局有關文件的起草、重要會議的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檔案管理、文件印發、綜合治理、后勤管理、公務接待、信息綜合、宣傳報道以及以新聞媒體為載體的其它工作。?
2、負責督辦落實局務會議議定事項;負責對上級的指示、批示及重大事項的督辦、落實與跟蹤管理;組織和落實政務值班工作。?
3、負責組織國土資源管理有關規章、制度的制定、修訂并組織實施。?
4、負責全市國土資源系統責任目標管理與考核。?
5、負責局信訪接待及督辦工作。?
6、負責局財務工作及局直屬事業單位經費計劃、分配和管理;負責政府采購和固定資產的管理。?
7、負責財政及相關部門的各類報表統計、匯總和上報工作。?
8、負責組織內部審計和離任審計。?
9、負責承擔國家財政、省財政和市財政撥付的國土資源工作經費、耕地開墾專項資金和其它資金的管理工作;對國土資源管理系統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進行監督管理;對礦產資源補償費征收和使用進行監督。?
10、負責局政務公開、窗口辦文工作。?
11、負責分解督辦市人大、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
12、承辦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法制科(執法監察科)?
1、負責擬訂、完善與國土資源法制及執法監察工作有關的規定、制度,并組織實施。?
2、負責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的普及和宣傳教育工作。?
3、負責組織指導全市國土資源系統開展執法監察工作。?
4、負責承辦局行政訴訟、行政復議工作;組織國土資源聽證工作。?
5、負責組織起草國土資源規范性文件草案;負責國土資源違法違規案件處罰、處理決定及其它法律文書的審核和上報工作。?
6、負責全市國土資源系統執法監察人員的培訓工作。?
7、負責組織對全市國土資源系統貫徹執行國土資源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8、負責組織查處重大國土資源違法違規案件,承辦國土資源疑難、重大違法違規案件的會審。?
9、負責重大國土資源違法違規案件的上報和備案工作,負責聯合辦案工作的溝通協調。?
10、負責國土資源違法違規案件統計上報工作。?
11、負責調查處理國土資源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遭受打擊報復的案件。?
12、承辦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規劃科??
1、負責擬訂、完善與規劃管理有關的規定、規范、制度并組織實施。?
2、負責全市國土資源規劃的組織實施。?
3、負責組織編制全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總體規劃;指導和審核縣(市)、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縣(市)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城區礦產資源規劃實施方案;指導和協調各類專項規劃的編制工作。?
4、負責編制年度土地利用計劃并組織實施。?
5、負責對建設項目用地進行預審。?
6、負責對全市農用地轉用、土地征收、征用、供地的規劃審查工作。?
7、負責全市國土資源管理的綜合統計工作。?
8、負責全市國土資源經濟形勢分析。?
9、負責國土資源規劃管理數據庫建設工作。?
10、參與審查城市總體規劃。?
11、承辦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礦產資源儲量科?
1、負責擬訂、完善與礦產資源補償費征收、稽查及礦產資源儲量管理有關的制度并組織實施。?
2、負責指導全市礦產資源補償費征收管理工作,依法稽查礦產資源補償費征繳情況;負責制訂礦產資源補償費征收計劃;負責礦產資源補償費綜合統計工作。?
3、負責全市礦產品運銷環節的監督管理。?
4、負責指導各城區依法征繳采礦權使用費。?
5、負責全市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做好礦山企業“三率”考核管理工作。?
6、負責組織開展礦產資源供需形勢分析,研究擬訂全市礦產資源政策和發展戰略。?
7、負責依法合理配置礦產資源,參與劃定市級礦區的規劃工作。?
8、負責礦床工業指標的實施,組織研究并推廣礦產資源儲量計算技術和新方法。
9、負責全市地質資料匯交工作。?
10、負責組織全市礦產資源儲量的登記、統計和礦產品綜合統計;參與礦山建設項目可行性論證的審查,負責全市礦產資源占用和壓覆情況的審核工作。?
11、參與國家出資勘查形成的礦產地探礦權、采礦權評估結果的管理工作;參與國家出資形成的礦產地的認定和公告。?
12、承辦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五、耕地保護科?
1、負責擬訂、完善與耕地保護有關的規定、規范、制度并組織實施。?
2、負責落實耕地保護、耕地開發、農地保護、土地整理、未利用地開發、土地復墾等有關規定;負責基本農田保護、建設占用耕地“占補平衡”工作。?
3、負責編制基本農田保護規劃、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規劃;參與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4、負責全市各類新增建設項目用地農用地轉用、征收、征用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臨時新增建設用地的審批工作;負責各類新增建設項目用地的批后核查工作,對核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移交市國土資源監察支隊查處;敦促建設用地單位辦理征地手續;協助做好新增建設用地征地補償安置工作。?
5、負責依法確定并征繳項目用地的耕地開墾費、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及相關規費;負責征地管理費的征收和分解工作。?
6、負責組織國家級、省級投資土地開發整理、高產農田建設項目的立項申報工作;負責市級土地開發整理和高產農田建設項目的立項、審批和驗收工作。?
7、負責組織實施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征地區片綜合地價。?
8、承辦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六、地籍管理科?
1、負責擬訂、完善地籍管理有關規定、規范、制度并組織實施。?
2、負責組織土地變更調查、土地證書年檢工作,并對其成果質量進行檢查與監督。?
3、負責土地權屬管理、土地登記審核,組織地籍調查工作。?
4、負責土地登記代理機構的監管。?
5、負責地籍信息系統的建設與管理工作;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工作。?
6、負責依法調處跨縣(市)、區及有重大影響的土地權屬爭議。?
7、負責土地權屬、地類的審核確認等管理工作。?
8、承辦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七、土地利用管理科?
1、負責擬訂、完善與土地利用管理有關的規定、規范、制度并組織實施。?
2、負責辦理全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劃撥、轉讓手續;負責擬定土地收購儲備、劃撥、收回、招標、拍賣管理實施辦法。?
3、負責承辦具體項目供地的審核報批和管理工作;負責土地出讓收入的征收和催繳。?
4、負責土地資產和土地市場管理監督工作;負責供地政策研究及土地市場調查工作。?
5、負責國有土地劃撥使用目錄指南、限制供地目錄、禁止供地目錄和建設用地定額管理的落實。?
6、負責制訂并組織實施集體建設用地管理辦法、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的流轉實施辦法;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工作。?
7、負責組織實施和更新基準地價、標定地價,參與審定城鎮基準地價和土地使用權出讓最低價標準。?
8、負責土地評估報告的備案。?
9、負責企業改制中土地資產處置方案的審定。?
10、承辦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八、礦產開發管理科?
1、負責擬訂、完善與礦產資源開發管理有關的規定、規范、制度并組織實施。?
2、負責全市采礦權審批(設立、延續、變更和注銷)登記發證工作。?
3、依法審核確定應收繳的采礦權價款。?
4、負責全市礦業秩序整頓、調處重大采礦權權屬爭議、糾紛,保護合法采礦權人權益。?
5、負責組織編制全市礦業權設置方案,并實施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編制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保護的專項規劃;參與編制礦產資源總體規劃。?
6、負責全市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的監督管理,組織全市采礦權人年度檢查工作,發現并指導、協助國土資源監察支隊查處無證礦山及亂采濫挖行為,組織對持證礦山違法開采案件的查處,參與對礦產資源其它違法違規案件的查處;負責全市礦產督察員隊伍管理。?
7、負責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的認定(備案)工作。?
8、參與礦山建設項目可行性論證的審查。?
9、負責全市采礦權轉讓初審和管理工作。?
10、負責組織全市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情況統計年報工作;負責全市礦產資源開發信息管理及數據庫建設。?
11、聯系有關行業協會,組織開展信息和經驗交流。?
12、承辦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九、地質環境科(地質勘查科)?
1、負責擬訂、完善與地質環境管理有關的規定、規范、制度并組織實施。?
2、負責全市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備用金繳存工作。?
3、負責組織全市探礦權年度檢查工作;發現并配合查處以采代探及其它勘探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協助上級調處重大探礦權權屬爭議和糾紛。?
4、負責申報中央礦產資源補償費用于礦產資源勘查、中央財政補助資源危機礦山接替資源勘查、省級礦產勘查專項費用,并負責有關項目的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及有關問題的處理。?
5、負責全市地質環境的管理,并為城市、區域總體規劃和重大建設項目提供審查意見。?
6、負責組織編制地質環境保護、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汛期地質災害年度防治方案,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7、負責全市地質災害防治管理和地質災害治理責任的界定。?
8、負責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備案和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勘查、設計、監理和施工單位的資質管理。?
9、負責組織全市地質調查和礦產資源調查評價;負責采礦權和地質災害防治管理數據庫建設;參與組織實施地質勘查工作標準、規程和規范;協助擬定全市基礎性、公益性地質調查和戰略性礦產勘查的年度計劃要點,并協助對執行情況和成果進行檢查;制定全市商業性礦產勘查規劃。?
10、受上級委托負責探礦權招標拍賣掛牌有關管理工作;協助開展探礦權變更、延續、保留和注銷等管理工作;協助上級征收探礦權價款。?
11、協助上級管理地質勘查行業相關工作。?
12、參與編制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及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保護的專項規劃;參與編制全市環境保護規劃。?
13、承辦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十、機關黨委(監察室)?
1、負責擬訂、完善與黨務和紀檢監察工作有關規定、規范、制度并組織實施。?
2、負責全市國土資源系統黨組織建設工作,做好黨員的培養發展和黨員的監督管理、黨費收繳工作;負責全局干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協助做好宣傳工作。?
3、負責局黨組中心組理論學習和“五好班子”創建日常工作;承辦黨組民主生活會并上報有關材料;負責“三會一課”制度的落實并指導基層黨支部開展相關活動;協助做好干部隊伍建設工作。?
4、負責開展各項政治學習活動。?
5、負責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的組織建設。?
6、負責全市國土資源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7、負責局黨風廉政建設及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廉政教育、干部監督管理和紀檢舉報的受理、紀檢案件的查處。?
8、負責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檢查考核和黨風廉政建設文件、規定和會議的傳達、學習、宣傳貫徹。?
9、負責行政效能監察;開展黨風、行風建設活動;負責源頭治腐工作目標的落實。?
10、參與內部審計和離任審計工作。?
11、參與干部考評工作。?
12、承辦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十一、政工科?
1、負責擬訂、完善與組織干部人事工作有關規定、規范、制度并組織實施。?
2、負責局黨組會議的組織工作,督辦落實局黨組會議議定事項。?
3、負責縣(市)區局(分局)和直屬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和管理;負責全市國土資源系統干部隊伍建設。?
4、負責全局機構和編制管理工作;負責承辦局管干部的招考、錄用、考核、考察、表彰、獎勵、任免、調動、交流、工資報批、退休(養)等工作。?
5、負責全局干部職工的教育培訓和外事工作。?
6、負責局管干部的人事檔案管理和后備干部的管理工作。?
7、負責局管干部的醫療保險和人事統計工作。?
8、負責退休(養)老干部的管理與服務工作。?
9、協助上級做好廳管干部的工資管理、考核、獎勵、退休等工作。?
10、配合做好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和行風建設工作。?
11、承辦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十二、市地震辦公室?
1、負責貫徹執行與防震減災有關的法律法規政策及行業規范和標準;擬定全市防震減災規劃并組織實施與檢查監督。?
2、負責日常地震監測工作,管理全市的地震監測分析預報,提出震情趨勢意見;負責震情跟蹤和重大宏觀、微觀異常的核實和上報。?
3、負責工程建設場地抗震設防要求的審批工作。?
4、負責地震緊急救援的組織協調和地震災害的災后重建工作。?
5、負責制定和完善市級地震應急預案,并指導各縣(市)區制定和完善本級地震應急預案。?
6、負責組織實施市城區地質活動斷層的探測,并制定轄區的地震小區劃。?
7、負責全市地震監測設施及其觀測環境保護工作的監督、檢查、指導和協調。?
8、負責防震減災法律法規宣傳,普及防震減災知識。?
9、負責指導各縣(市)區的防震減災工作。?
10、承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十三、市國土資源監察支隊?
1、負責擬訂、完善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有關規定、規范、制度并組織實施。?
2、負責對各縣(市)區執行和遵守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負責受理對國土資源違法違規行為的檢舉和控告。?
4、負責轄區內重點區域的國土資源管理動態巡查工作,檢查指導縣(市)、區局(分局)動態巡查工作,預防和制止國土資源違法違規行為;指導各縣(市)區執法監察網絡的建設和村級國土資源協管員的管理。?
5、負責依法查處轄區內國土資源違法違規案件及相關案件的移送;協調指導督促下級國土資源執法監察隊伍查處國土資源違法違規案件。?
6、負責收取城區國有企事業單位土地年租金。?
7、負責信訪處理及相關工作。?
8、協助做好國土資源違法違規案件的行政復議、聽證和應訴工作。?
9、協助調查處理國土資源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遭受打擊報復的案件。?
10、承辦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十四、市土地整理中心?
1、負責擬訂、完善土地開發整理、高產農田建設工作有關規定、規范、制度、技術規程并組織實施。?
2、負責編制全市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計劃和高產農田建設規劃,建立全市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庫;建立占補平衡的耕地指標儲備庫。?
3、負責組織實施市級土地開發整理、高產農田建設項目;負責全市土地開發整理、高產農田建設項目的跟蹤管理,發現并配合查處破壞新增耕地行為。?
4、負責市級土地開發整理、高產農田建設項目的規劃設計、預算、施工設計的審查工作;參與市級土地開發整理和高產農田建設項目的立項、驗收工作;承辦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可行性研究。?
5、承擔國家、省級投資土地開發整理、高產農田建設項目管理實施;配合做好國家、省級投資的土地開發整理、高產農田建設項目立項報批工作。?
6、負責管理使用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高產農田建設項目專項資金;監督檢查縣(市、區)項目資金使用情況;開展土地開發整理、高產農田建設的引資、對外交流與合作,采取合資、合作等多種形式開發整理土地。?
7、負責承擔全市高產農田建設日常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全市開展基本農田綜合整治工作。?
8、負責土地開發整理后備資源調查工作。參與全市高產農田建設規劃、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規劃編制和實施方案的擬定工作。?
9、負責土地開發整理技術研究和技術培訓工作;負責土地開發整理項目數據庫的建設。?
10、承辦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十五、市征地事務所?
1、負責擬訂、完善征地有關規定、規范、制度并組織實施;開展征地安置補償政策研究,提出有關建議。?
2、負責城區新增建設用地的統一征地工作,依法落實被征地農民的補償安置。?
3、負責對征地補償費的流向進行監管。?
4、負責承辦新增建設用地批后的征地公告及征地補償安置公告工作。?
5、負責指導縣(市)統一征地工作。?
6、承辦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十六、市國土資源交易中心?
1、負責擬訂、完善國土資源交易有關規定、規范、制度并組織實施。?
2、負責承辦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工作。?
3、負責承辦礦業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工作。?
4、負責承辦招拍掛項目拍賣公司和土地評估公司的招標工作。?
5、負責國土資源招拍掛項目出讓公告和信息的發布。?
6、負責提供國土資源交易信息、政策咨詢服務。?
7、負責土地登記具體事務性工作。?
8、配合做好土地市場的調查工作。?
9、承辦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十七、市國土資源規劃勘測隊?
1、負責擬訂、完善國土資源勘測方面有關規定、規范、制度、技術規程并組織實施。?
2、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地籍測繪工作,并提供勘測資料;負責全市建設用地勘測定界;負責全市土地開發、復墾、整理項目的勘測,并參與項目立項、驗收的現場踏勘。?
3、負責國土資源勘測數據庫建設;負責全市國土資源測繪成果及委托外單位測繪成果的審定和管理。參與地籍信息系統的建設,并負責地籍信息系統的更新與維護。?
4、負責全市礦山用地勘測。?
5、負責指導各縣(市)國土資源勘測工作。?
6、協助開展全市土地統計、土地利用動態監測工作。?
7、配合開展全市土地資源調查、農用地變更調查及新增建設用地地類現狀的確認工作;參與土地利總體規劃的修編工作。?
8、配合對違法違規占地進行勘測定界。?
9、承辦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十八、市國土資源局信息中心?
1、負責擬訂、完善國土資源信息工作有關規定、規范、制度、技術標準并組織實施。?
2、負責編制國土資源信息化建設總體規劃、具體計劃。?
3、負責國土資源信息網絡系統的建設、運行和維護,承擔局機關辦公自動化設備的配置和維護。?
4、負責組織實施電子政務應用、管理和維護工作。?
5、負責局電子網站的管理,收集、分析、上報訪問者在局網站反映的意見并及時跟蹤、反饋;督辦各單位(科室)信息的更新。?
6、負責跟蹤國土資源管理和科技發展的國內、國際動態,參與國內外、省內外國土資源形勢和重點、熱點問題的動態分析,為局決策提供科學依據和建議。?
7、負責組織落實全市國土資源科技發展重點工作任務。?
8、負責國土資源信息系統和相關應用軟件的應用與推廣,負責全市國土資源系統相關人員的技術培訓。?
9、受局委托,負責承擔國土資源信息的對外發布工作。?
10、參與市級土地、礦產資源數據庫的建設和管理;參與地籍信息系統的建設與管理工作。?
11、承辦市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聯系地址:湖北省黃石市下陸區廣州路22號
聯系電話:0714—6264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