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黃石城區無房(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黃石城區無房,且在一年內無房產交易記錄)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積低于16平方米,且符合以下任一條件者,即可申請配售型保障房:
(一)參加工作未滿五年的工薪收入群體;
(二)各級政府引進的各類人才(包括科技人才、教師、醫護人員等);
(三)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
(四)黃石城區中低收入家庭(城鎮戶籍住房困難家庭上年度人均收入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五)唯一住房被征收或納入危舊房改造范圍的家庭;
(六)其他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家庭。
另外,符合保障性租賃住房、市管高層次人才公寓和租賃補貼政策的保障對象也可以申請配售型保障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