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名稱 |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深化戶政“放管服”改革促進人口高質量發展的十條措施(試行)》的通知 | 文件類型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
| 成文日期 | 2025-11-05 09:09:28 | 發布日期 | 2025-11-05 09:09:28 |
| 生效日期 | 2025-11-05 09:09:28 | 失效日期 | |
| 發文字號 | 黃政辦發〔2025〕29號 | 發文機關代字 | 黃政辦發 |
| 發文年份 | 2025 | 文件順序號 | 29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文種類 | 通知 |
| 發文機關 | 黃石市人民政府 | 文件制定單位 | 黃石市人民政府 |
| 文件出臺地區行政代碼 | 420200 | 文件出臺鄉鎮街道 | 無 |
| 文件來源 | 黃石市人民政府網站 | 題注 | 無 |
| 文件附件 | 文件PDF版本 | ./W020251201370424758815.pdf | |
| 文件的WPS版本 | ./W020251201370424504230.wps | 文件的OFD版本 | ./W020251201370424169363.ofd |
| 服務對象 | 無特定對象 | 主題分類 | 社會發展;勞動、人事、監察;衛生、健康、人口與計劃生育 |
| 體裁分類 | 通知 | 機構分類 | |
| 文字解讀鏈接 | 圖文解讀鏈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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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陽新縣、各區人民政府,黃石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黃石新港(物流)工業園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
《關于深化戶政“放管服”改革 促進人口高質量發展的十條措施(試行)》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黃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11月5日
關于深化戶政“放管服”改革?
促進人口高質量發展的十條措施(試行)
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深入實施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戰略五年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24〕17號),為進一步完善全市人口發展戰略,提升人口素質,優化人口結構,強化人口對高質量發展的支撐和保障作用,特在黃石市范圍內(含大冶市、陽新縣)推出以下十條措施。
一、在黃石全面實行“零門檻”落戶政策,凡有意愿將戶口遷入黃石城鎮地區的成年人,均可直接向戶口擬遷入地派出所申請遷入,經審核后辦理落戶。在黃石城鎮地區無合法穩定住所的,可在“社區公共戶”落戶。
二、辦理未成年人在黃石城鎮地區投靠戶口,將被投靠對象由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放寬為所有成年親屬。
三、鼓勵大中專學生在黃石落戶,黃石大中專院校、技工學校的學生,可隨時申請在黃石城鎮地區落戶;對已婚已育的在校學生,可選擇將戶口從學校集體戶遷到社區公共戶。
四、簡化非婚生子女戶口登記流程,隨母親登記的,憑“非婚生育聲明、出生醫學證明”辦理;隨父親登記的,憑“非婚生育聲明、出生醫學證明、親子鑒定證明”登記。
五、對不符合簽發條件未獲得《出生醫學證明》的具有中國國籍的新生兒,憑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出具的《不予簽發〈出生醫學證明〉告知書》、親子鑒定證明、聲明材料、分娩記錄或其他能夠載明出生日期的證明材料,經公安機關調查核實后按“漏報補錄”登記戶口。
六、新生兒原則上隨父、隨母登記戶口,經新生兒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協商一致后,新生兒可以隨城鎮地區祖父母(外祖父母)登記戶口。
七、簡化審批流程,縮短辦理時限,省內遷入戶口辦理時限不超過3個工作日,省外遷入戶口辦理時限不超過5個工作日。
八、對戶口遷入登記,免提交親屬關系、社區(村、單位)等證明材料,改由“個人聲明、承諾”代替。
九、對擬將戶口遷入黃石的市外、省外居民,可在擬遷入地派出所“一站式”辦理遷入手續。
十、本措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黃石市公安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