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讀單位 | 發布日期 | 2025-10-19 17:30:3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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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讀類型 | 部門解讀 | 解讀方式 | 文字方式 |
為進一步改善我市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條件,提升礦山“五化”(規模化、標準化、機械化、信息化、科學化)水平,有效遏制礦山較大事故發生,杜絕重大、特別重大事故發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于近日印發了《黃石市非煤礦山分類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為切實增加政策的理解和認同,有效推動政策措施落實落地,特對《工作方案》進行政策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工作任務有部署。2023年8月25日印發的《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廳發〔2023〕21號)和2024年12月6日印發的《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意見》(鄂辦文〔2024〕60號),對非煤礦山“三個一批”(改造升級一批、整合重組一批、關閉退出一批)工作有明確要求。
實際工作有需要。目前,我市現有礦山98處,其中長期停工停產57處,占轄區礦山總量近60%,在產在建礦山規模多為中小型,礦山“五化”(規模化、標準化、機械化、信息化、科學化)水平不高,需通過非煤礦山分類整治工作降低礦山數量、提高礦山生產規模、提升礦山“五化”水平,使我市非煤礦山本質安全水平明顯提升。
二、制定依據
主要依據為《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廳字〔2023〕21號)和《省委辦公廳 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意見》(鄂辦文〔2024〕60號)。
三、主要內容
《工作方案》從非煤礦山分類整治目標、基本原則、整治重點、整治標準、工作步驟、工作要求等方面進行了規定。主要內容如下:
(一)整治目標。計劃利用3年時間,使我市非煤礦山本質安全水平明顯提升,到2026年底,全市非煤礦山數量比2023年下降20%以上,大中型非煤礦山占比較2023年提高8%以上;礦山“五化”水平提高20%以上,7家中央在黃礦山和20家大中型露天礦山全覆蓋實現“五化”水平;礦山生產開發秩序明顯改善,產業結構明顯優化,從業人員素質明顯提升,監管執法能力明顯增強,安全發展格局基本形成,有效遏制礦山較大事故發生,杜絕重大、特別重大事故發生。
(二)基本原則。一是堅持政策激勵和政策約束相結合;二是堅持淘汰落后和提升發展相結合;三是堅持分類整治與一礦一策相結合;四是堅持分級負責和協調聯動相結合。
(三)整治重點。明確分別從嚴格礦山安全生產準入、推進礦山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提檔升級、嚴格設備設施和工程安全管理、強化安全基礎管理、堅決落實礦山安全責任五個部分共22條進行了細化說明。
(四)整治標準。明確了對具備獨立保留生產建設的礦山實施改造升級,對存在4種情形之一的礦山依法予以整合重組,對存在10種情形之一的礦山依法予以關閉退出,并加強停產停建礦山的安全監管。
(五)工作步驟。明確了責任分工和完成時限,以大冶市、陽新縣政府為實施主體,分為調查摸底、征求意見、制定方案和組織實施四個步驟,進一步完善“三個一批”整治方案,按照時間節點“一礦一策”推進整治工作。
(六)工作要求。一是加強領導,明確責任。二是分類施策,穩妥推進。三是強化督導,嚴肅問責。